超标电动车发生事故 生产、销售者需赔偿
深圳都市报
原标题:超标电动车发生事故 生产、销售者需赔偿
深圳都市报讯 (记者 谢孙武) 深圳电动车事故近年来频频发生,且造成大量人员伤亡。昨天,深圳市交警局表示,即日起将在事故认定书表述中增加“车辆生产者、销售者信息”,可以将超标电动车的生产者、销售者列为共同被告、依法索赔。
仅在昨天一天的时间内,我市就发生了两起因电动车造成的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近年来,深圳超标电动车的市场销售、电动车违法上路及非法拉客现象仍屡禁不绝,电动车保有量不减反增。深圳交警平均每年查扣40万辆涉摩涉电车辆,但却面临着越查越多的困境。昨天,深圳市交警局表示,即日起将在事故认定书表述中增加“车辆生产者、销售者信息”,可以将超标电动自行车的生产者、销售者列为共同被告、依法索赔。
打击超标电动车,从源头上杜绝其流入市场是重点。记者获悉,深圳市交警局已对昨日发生的两宗事故中的电动车进行委托鉴定,若为超标电动车,将引导当事人向“超标”车生产、销售者索赔。“今后,凡经交警处理的‘涉电’交通事故,只要涉及电动车的,一律委托鉴定车辆属性。”市交警局工作人员介绍,经鉴定为“超标”车的,一律依照机动车认定事故责任;在事故认定书表述中增加“车辆生产者、销售者信息”,明确告知当事人,依据《产品质量法》、《侵权责任法》等相关规定,可以将车辆的生产者、销售者列为共同被告、依法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