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他人就是帮助自己
广州日报
原标题:帮助他人就是帮助自己
道德微讲堂
助人为乐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继承和发扬助人为乐的精神是完善自身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时代要求。其实,个人与国家、集体是紧密相连的,没有社会的繁荣稳定和健康发展,个人的价值也难以得到体现。
“国家”是一个抽象的名词,只有被看做单独个人的集合体时才具有意义,每个人具体的行动和生活都是国家大环境形成的一个重要部分,决定了社会道德层面的总体氛围和未来发展方向。如果我们缺乏对国家、社会负责的主人翁精神,“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每个人都只着眼于自身的利益,对他人的困难视而不见,那么我们的社会将由此变得疏离和冷漠,我们自身生活在这样一个缺乏爱和温情的环境下也必然得不到保障和幸福。正如雷锋所说:“一滴水只有放进大海里才永远不会干涸,一个人只有当他把自己和集体事业融合在一起的时候才能最有力量。”因此,个体的行动能够促进国家和集体的整体利益,而国家、集体的和谐发展反过来又会提升个人的发展空间,从而给每个人带来更多的利益和幸福,两者恰成相辅相成的辩证统一关系。
诚然,我们助人的动机应该出自对他人的关爱,并非为了要得到相应的回报。但是,从客观层面来看,“因果相报”的事实的确是存在的,我们助人不仅能够得到超越物质层面的“内在之乐”,而且在很多时候也能获得意想不到的现实回馈,这样的事例比比皆是,佛家称之为“福报”。当我们看到别人有困难时伸以援手,那么在我们自己遭到厄运时也能得到更多的帮助。
孔子曰:“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一方面,先人后己是君子“达仁”之路,通过助人使自身的人格得到完善;另一方面,只有帮助他人成功,我们自身在现实中才会更为成功。可见,我们帮助他人无意中也是帮助了自己,因为我们所做的善行终会回馈到我们自己身上。因此,从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营造一个“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和谐社会环境,才是实现个体发展与幸福的最佳途径。
行动小贴士:
●树立“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观念,养成热心助人的习惯。
●要有对国家和集体负责的主人翁精神,不能做社会的局外人。
●认识到只有促进国家和集体的利益,才能实现自身的价值和理想。
●对他人的困难不要袖手旁观,要尽自己的能力去帮助。
●助人动机要纯正,才能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助人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不要好高骛远。
名人名言:
辅车相依,唇亡齿寒。
——《左传》
谁若想在困厄时得到援助,就应在平日待人以宽。
——萨迪
(摘自《美德人生微讲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