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春中小学幼儿园收费不变
华商报
原标题:今春中小学幼儿园收费不变
华商报讯(记者 刘军伟)今天是咸阳中小学生开学的日子。咸阳市教育局、咸阳市发改委日前联合发出通知,公布咸阳市2016年春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收费收费标准,今年春季学期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政策保持不变。
服务性收费应坚持自愿原则
按照标准,公办小学、初中只有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两项:代收费包括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考务费,城市小学、初中需要交的课本费。城市学校服务性收费包括住宿费、伙食费两项,农村学校服务性收费只包括伙食费。要求服务性收费应坚持自愿原则,学校不得强行服务并收费,另外,从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各级各类学校设立的自行车保管费一律取消。
普通高中的收费包括事业性收费(包括学费和住宿费)、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三项。普通高中学费的标准为:省级标准化高中800元/生学期,城市普通高中350元/生学期,农村普通高中200元/生学期;普通高中的住宿费按照物价、财政、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幼儿园不得收取书本费
幼儿园收费标准:学前教育(非免费段),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取标准为省级示范园240元/人·月,市级示范园(一类)170元/人·月,县级示范园(二类)140元/人·月,其他类幼儿园90元/人·月。
各公办幼儿园在保教费外不得以开办兴趣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收费;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教育、生活提供方便可收取的服务性收费包括伙食费(含餐点)1项;可收取的代收费包括体检费、保险费2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应遵循家长自愿原则;幼儿园除收取保教费、住宿费及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外,不得收取书本费等其他费用。
另外,民办幼儿园所收取的保教费、住宿费应按照幼儿园报送当地价格、教育部门的收费标准执行。
开学在即,市民如遇到乱收费现象,可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或029-33328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