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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槛降低 广清互贷 额度增加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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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门槛降低 广清互贷 额度增加

截至今年9月末,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达到147.95亿元,个贷总额72.02亿元,累计个贷发放33487笔。今年以来,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频推新政,放宽贷款政策,更致力推动广清一体化发展,实现了广清两地公积金互贷。为购房置业的市民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了实惠,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实现了住房公积金便民利民。●戚莹莹 余薇薇 李琳琳

降门槛??加强放贷资金风险防范

放宽贷款政策提使用率

目前国内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房地产市场较为低迷,为加强对住房公积金放贷资金的风险防范,公积金中心多次与住建局联系,取得清远市楼市的相关资料,了解各楼盘信息。对情况较差、诚信不良、资金链断裂的楼盘,公积金中心采取谨慎措施,停止放贷。其次,加强对公积金客户信用管理,增加逾期控制手段,要求各贷款委托银行每两个月对逾期情况进行通报,公积金中心对连续逾期三个月、累计逾期六个月的客户持续追踪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信用风险。

在加强放贷资金风险防范的同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放宽贷款政策,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为进一步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型住房需求,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率,今年,公积金中心陆续出台了多项贷款新政,通过放宽贷款条件、降低贷款门槛,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大幅度增加。据统计,截至今年9月份,市直公积金贷款申请笔数共1297笔,比2014年同期增长了132.02%,累计贷款金额3.21亿元,同比增长了129.29%,成倍提高了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率。

融广清??积极推动广清一体化发展

实现广清两地公积金互贷

2015年7月24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了广清住房公积金互贷项目协议,备受两地市民关注的广清住房公积金互贷项目正式启动。根据广清公积金互贷新政,两类人群可申请广清跨地区贷款,一类是在广州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拥有清远市户籍或实际派驻清远市工作,在清远市购买自主住房且在清远市没有住房的职工;另一类是在清远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在广州市购房且购房时提供购房之日前5年内在广州市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职工。

住房公积金启动广清住房公积金互贷业务,将有力地支持广清两地市民的购房需求,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的社会效益,使广清两地城市之间公共服务融合更加深入,对加快推进广清一体化战略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下一步,公积金中心将时刻关注广清公积金互贷情况,并将与广州中心保持沟通联系,随时根据申请人需求和资金量情况,逐步扩大覆盖范围、放宽贷款条件,使更多两地跨地区购房置业的市民享受住房公积金的实惠。

大数据??“数据库+公积金”

实现服务效能量与质的飞跃

为促进公积金业务管理精细化、服务手段多样化、辅助决策科学化,市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管理信息化系统于今年10月26日正式上线。

该信息化系统将归集、贷款、提取等业务系统互联,数据集中存储、信息共享,实现了业务服务平台一体化,实现全流程化管理,及时跟踪到流程中每个节点的办理时间、办理人员和办理意见,解决了住房公积金系统一直以来存在的信息孤岛问题。实现了市管理中心与各县(市、区)管理部在一个信息平台上协同办公操作,进一步缩短了业务办理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公积金中心将统一职工账户的设置、管理,对资金数据实时监控,实现账户管理的规范化,通过对大额资金调度审批和实时监控,有效降低资金存在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系统上线后,在提升服务效能上也有了量与质的飞跃。提取公积金实现“一站式”服务,职工只需到市中心和各县(市、区)管理部窗口一次性办理提取申请,公积金中心审批同意后资金实时划转入全市任意一家公积金委托归集银行的个人账户,取代了以往需在公积金中心和银行进行“二次排队”办理转账的方式,同时减免了以往跨行转账所需支付的手续费。

为使公积金信息化系统最大限度体现人性化服务,经过公积金中心与公积金归集委托银行、公积金贷款委托银行多方协商确定,市公积金委托归集银行网点增加至82个,委托银行贷款网点增加至80个,多网点选择,有效地实现客户分流,进一步提高了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

“三大亮点”

推进异地住房贷款业务。根据新政,本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且在本市范围内[含各县(市、区)]购房,或者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拥有清远户籍并在本市购房,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缴存证明,均可在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清远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破冰”,将大幅度刺激职工跨地区流动,在就业地缴存、回原籍购房的需求将日益增多。

提高住房贷款额度。新政中提到,住房公积金个人最高可贷款金额由原来的30万调整为4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可贷款金额由原来的40万调整为50万元。贷款额度的提高将成为减轻职工购房压力、保障刚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砝码”。

降低住房贷款门槛。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由原来的必须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缩短为6个月;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缴纳的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30%降低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原来的60%降低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尚未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原来的60%降低为30%。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连续调整,不仅贷款资格放宽,首付款比例也大幅度降低,进一步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性、福利性、互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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