惨遭家暴了,还“家丑不可外扬”? 她报了警,还打官司索赔到3300多元
扬子晚报
原标题:惨遭家暴了,还“家丑不可外扬”? 她报了警,还打官司索赔到3300多元

今天是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家庭暴力由于发生在家庭内部,危害性和严重性往往得不到足够的重视。近日,南京秦淮警方就接到了两起与家庭暴力有关的警情,除了对施暴者批评教育之外,还下达了具备法律效应的《制止家庭暴力法律告诫书》告诫对方。
通讯员 秦公轩
扬子晚报全媒体记者 裴睿
丈夫儿子都打她,邻居看不下去报警
50多岁的秦兰和比她大十多岁的丈夫,在上世纪90年代初从老家来到南京打工。丈夫李福云在工地干活,秦兰则干起了清洁工。随着家里条件越来越好,秦兰发现,丈夫对她没有在老家那么好,还经常不回家。
2000年开始,老李只要遇到不如意的事总要通过言语和身体上对秦兰进行攻击。秦兰记得有一次丈夫要出门喝酒,她说了一句少喝一点,喝多了伤身体,却换来了丈夫的一顿暴打。
最近两年来,老李的出手越来越重,不但老李会动手打妻子,他家里的两个儿子也会动手打母亲。
今年8月初,一位邻居实在看不下去,拨打了秦淮公安分局机场派出所的报警电话。
秦兰告诉民警,被自己丈夫打她能忍,受不了的是亲手养大的两个儿子也和父亲一样,时不时也对她动手。
秦兰说,自己没有文化不识字,总觉得被丈夫打是家丑,家丑自然不能外扬。而且,她也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只能一忍再忍。民警询问秦兰是否想与丈夫离婚,秦兰犹豫了很久才说,儿子都那么大了,离婚也就只是说说,真的离婚不可能,她自己也做不到。
最终,秦淮警方对秦兰的丈夫进行了批评教育。由于南京警方与妇联在全国率先试点了家庭暴力告诫制度,秦淮警方向秦兰的丈夫下达了具备法律效应的《制止家庭暴力法律告诫书》,明确告知他不得对妻子使用暴力。
警方也提醒一些正在遭受家暴的市民:遭遇家暴,当事人一定要走出“家丑不可外扬”的怪圈,向警方报警求助。
妻子多次被打,警察上门她又护着丈夫
前不久,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接到一名女子报警称,自己在家中被打,丈夫不让自己出门,向民警求助。
当辖区派出所民警赶到报警人家中后,报警人的丈夫依然没有收手,一边打一边还大声叫嚷着:“我们是夫妻,这是家庭矛盾,你们警察管不了!”
民警告诉打人男子,在2008年以前,家庭暴力基本是公安机关执法的禁区,也就是他口中所说的“警察管不了”。2008年,全国妇联、公安部、民政部等七部委颁布《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明确公安机关在“家暴”防治工作中的预防、调解、出警、取证职责。
听到民警这么一说,男子才老实了一点,考虑到报警人被她的丈夫打伤,民警告诉报警人,鉴于她已经不是第一次报警,按照现在的情况,只要去验伤,警方就可以依照治安处罚法,对打人者予以行政拘留。可是报警人这么一听还要拘留自己的丈夫,态度又一下转变了,表示这只是他们自家的事,她报警只是想民警批评教育一下丈夫,并不是真的要把自己的丈夫关起来。
面对这样的情况,民警只能按照当事人的意愿,对双方进行调解,并向男子下达《制止家庭暴力法律告诫书》对他予以警告。
针对一般的家庭暴力事件,警方出具《制止家庭暴力法律告诫书》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由于告诫书具有显著法律效应,对告诫人起警告震慑作用。如果告诫人再犯,民警可以依据法规对其处罚。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特别提醒
不只有拳打脚踢,性虐也算家暴
苏州市虎丘区法院总结了一些典型的家暴事件,指导公众依法维权。
张某与许某于2010年经人介绍相识,二人在2011年结为夫妻。婚后,张某发现许某性功能有障碍,婚后三个月都无法过正常的夫妻生活。开始,张某还带着丈夫四处就医,后发现丈夫的问题根本无法治愈。在那之后,许某因自己性无能开始对妻子进行性虐待,完全不顾女方感受。最后张某两次起诉至法院,终于解除了与许某的婚姻关系,一段婚姻得以结束。
■法官说
家暴包括身体暴力、语言暴力、性暴力和冷暴力等。遭受到家庭暴力时,受害人一定要打破“家丑不可外扬”的传统观念,积极取证并勇敢地站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不只有夫妻,虐待亲属也算家暴
2007年,蔡某经人介绍认识了离异男子陈某,二人走进婚姻殿堂。结婚头半年,陈某把与前妻所生的女儿安排在孩子奶奶家,半年便把女儿接回同住。随着时间流逝,蔡某与公婆、小姑子产生不少间隙。
烦躁的蔡某,把矛头指向年仅5岁的“拖油瓶”兰兰,从掐肉到踹踢,再到用擀面杖“棍打”逐步升级,前后共对继女兰兰施暴6次。法院以“虐待罪”判处蔡某有期徒刑5年,并判令其赔偿兰兰经济损失76172.24元。
■法官说
《刑法》第260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在虐童问题、家暴问题上,司法只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家庭中的妇女、儿童、老人如遭遇这类问题一定要敢于站出来告发,才能让全社会共同制止这一暴力行为。
受害者可提离婚,挨打能索赔
吴某和毛某结婚后才发现他有赌博恶习,性格柔弱的吴某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毛某只要输了钱心情不好,就会殴打吴某。忍无可忍的吴某在家人帮助下,到法院以毛某犯故意伤害罪提起刑事自诉。后法院作出判决,毛某犯故意伤害罪,免予刑事处罚,赔偿吴某医疗费、法医检查费、鉴定费、交通费等合计3341.10元。
吴某继续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与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双方离婚,毛某赔偿吴某各项费用48664.31元。
■法官说
遭遇家暴,第一,受害人有权请求所在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及所在单位予以对双方进行劝阻和调解。第二,经常、持续实施家庭暴力,给受害人身体和正常生活产生严重影响的,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第三,实施家庭暴力,致被害人轻伤以上构成犯罪的,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
通讯员 王敏
扬子晚报全媒体记者 于英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