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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暗流(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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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平湖暗流(十五)

王鸣隆

《平湖暗流》是一部反腐题材的中篇小说,讲述的是S省滨洲市检察院以检察长王海川、反贪局长罗永健为核心的检察干警与犯罪分子李荣武、栾成杰以及“老领导”等人斗智斗勇的故事。故事取材于真实案例,作者系检察一线指挥员。作品不仅具有贴近现实、客观真实的特点,还有着对复杂人性的细致刻画,对新形势下检察工作的深入思考。

“对他的车辆采取了追踪措施吗?”安国兵插问道。

“采取了,已调取各交通要口的监控录像进行查找,还有,对他的通讯情况进行分析,并已向各地公安机关发出了协查通报。”

“那个叫唐燕的女子也跑了?”肖远林问。

“这个女子在乔南山出事后就没了踪影,不过相关的追捕工作也已展开。”

“王检,今天是李荣武案件宣判后的第十天,是否提起抗诉必须有个决定意见了。”副检察长余栋梁提醒道。

是啊,王海川何尝不明白呢,这些天这个问题其实一直都萦绕在他的心头。乔南山被杀,栾成杰潜逃,唐燕失踪以及巡视组稍显反常的态度,这一系列的问题都说明李荣武案件不简单。他安排罗永健秘密开展的几项工作,尽管取得了一些收获,但也还没有关键性的突破。到底怎么办?暂时实在难以下定决心。

“远林,你们的意见呢?”王海川把目光投向肖远林征询地问道。

“说实话,在这之前,我内心一直是倾向于抗诉,这个案件尽管在细节上有些瑕疵,但基本事实是清楚的,证据也算确实充分,审判机关因为嫌疑人和证人翻供以及腿部伤痕就判定侦查部门存在违法办案缺乏依据。”停顿了一下,肖远林接着说:“刑诉法修改后,专门确定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但到底什么是非法证据,哪些应该排除,条文规定并不十分明晰,在实际的应用中也因为不同的把握出现了截然不同的情况,对于李荣武这个案件,我们和法院就有不同的认识,通过抗诉,可以引起各方足够的重视,认真思考相关标准,甚至形成实际的判例,引导未来的诉讼,也让法律的尊严得到应有的维护。”

“说说你现在的意见!”王海川打断问。

“经过这几天的事情,我觉得这个案件比我们想象得更加复杂,在许多关键问题没有侦查清楚以前,我们又何必急于一时呢?毕竟,必要时我们还可以提请审监抗。”

“但是,现在社会舆论和老百姓对这个案件十分关注,我们不抗,是不是会给出一个错误的信号?”余栋梁的问题,显示出他的担忧,这其实也是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

“舆论固然应当重视,但它不能成为左右我们办案的决定因素,我也同意远林的意见,我们保留提起审监抗的权力,侦查工作要结合乔南山这个命案深入推进!”王海川明确地表达了自己的态度。

回到家里,肖远林下意识地打开电脑,他那篇博文下面已经有了不少留言,赞许者有之,批评者有之,提问探讨的也有不少。但最引发他关注的,还是一句看似无关的留言:在情与法之间,我们真的能够作出坚定的选择吗?

这个给他留言的不是别人,正是“过眼云烟”,他打开QQ,点出“过眼云烟”在对话框中发过去一个问号。他不明白她留言的意思,好奇心驱使着他想要搞明白。

好像一直等待着似的,那只灰色的“狐狸”由灰变红居然真的跳动了起来:“你好,博士!”还是和以往一样,和问候一起过来的,还有一杯热气腾腾的咖啡。

“为什么有那样感慨的留言呢?感觉你不是一直非常理性的吗?”

“女人本来就是感性的动物,理性只是她们谋生的手段和基于防卫的本能”。

“说说吧,遇到什么刺激了?”肖远林同时发过一个龇牙的表情。

“博士,你认为所有的罪犯都是坏人吗?”

“坏人?我不这样认为,其实,法律只能够界定刑法意义上的罪犯与非罪犯,那主要服从于社会公共秩序的需要,甚至有时与道德都无关,比如说,一场事故的过失犯,遇到非法侵害时的防卫过当等,从道德意义上,我们不能说人家就是坏人。”

“那对于贪污受贿的人呢?你怎么看?”

“那也不能一概而论啊,不同的对象,不同的情节,人们会有不同的判别,但一般来讲,老百姓痛恨腐败,所以大多都被看成是坏人。”肖远林忽然觉得有些奇怪:“咦,今天你是怎么了?怎么这么奇怪呀?这不像我所认识的那个伶牙俐齿的‘狐狸’哟!”

“哎,狐狸也有迷惘的时候。”“过眼云烟”说完,还发过一个无助的表情过来。

肖远林感到有点疑惑,同时也有些滑稽。同一个“过眼云烟”怎么前后就判若两人呢,以前那个才思敏捷,能言善辩的鬼灵精为什么忽然就变成了多愁善感甚至有些糊涂幼稚的傻大姐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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