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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不动产登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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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深圳市不动产登记公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登记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我中心对下列房地产初始登记申请,已经初步审定,现予以公告。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将书面材料送达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坪山登记科(地址:坪山新区红岭路27号),逾期我中心将核准登记,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序号

1

申请人

深圳市陆海兴实业有限公司

房地产位置

坪山新区

房地产名称

陆海兴工业厂区1号厂房、1号宿舍

宗地号

G11333-0090

土地面积(㎡)

15000.36

建筑面积(㎡)

15264.54

房屋层数

5×1、7×1

公告单位: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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