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工作迷信关系,终成骗子“提款机”
正义网-检察日报
李浣 赵梓丞
以“帮人找工作”为名义的诈骗屡见不鲜,每当高校毕业生毕业之际,一些不法分子就瞅准求职者及其家属的焦急心态趁机诈骗。虽然国家出台了关于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考试的多项规定,但是仍然有众多被害人相信所谓“人脉关系”带来的“内部指标”,以至于此类诈骗频发。2014年1月至2015年9月,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检察院共受理以“帮人找工作”为名义的诈骗案17件22人,涉案金额达700余万元。
善于抓住被害人心理
办案检察官发现,该类诈骗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往往把自己伪装为成功人士,谎称拥有人脉关系,明示或暗示其能以金钱打通道路,借机向被害人索要钱财。
家住石家庄市的任某谎称自己有关系能为他人安排河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石家庄市交管局、省法院、省商品检验检疫局、教师等编制岗位,以需要花钱打通关系为由,诈骗被害人许某等10人共计186万元。他屡屡交给被害人虚假的录取通知书,编造各种理由让被害人交出钱款,待被害人发现被骗要求退款时,任某则不断搪塞,拒绝退还。
在以“帮人找工作”为名义的诈骗案件中,被害人往往难以核实所谓“人际关系”的真假,一旦上钩极易形成长期信任关系。在一些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抓住少数被害人不愿“断线”的心理,以材料涉密、领导忙碌等为借口,长时间多次进行诈骗,被害人成了犯罪分子的提款机。
据介绍,犯罪嫌疑人善于抓住被害人心理,分阶段设计骗局。作案初期,谎称可以运用人脉资源为委托人解决工作问题,以办事费名义索要钱财;作案中期,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安排请客聚餐等手段,进一步增强被害人的信任;作案后期,以各种借口拖延时间,或偿还部分钱款以维持“办事”假象。
多冒充公职人员
现年40岁的田某是一个乡镇农民,既无固定职业也无固定住所,他在与他人网上聊天时自称是河北省国税局干部。此间,他发现国税局干部的名头很“吃香”,容易得到他人信任。随后田某使用假名,以给人安排工作、请客送礼等名义,分别从王某、马某处骗取70余万元和23万元。此外,他还以能介绍市政工程项目为名骗取他人24万余元。
据了解,诸多不法分子虚构公职人员身份,冒充政府部门干部、部队干部、公检法工作人员等,以能搞到相关内部指标,安排进入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等地方工作为幌子实施诈骗。这些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手段都很普通,不过是向被害人许诺能款到事成。
办案检察官指出,根据法律规定,无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还是国有企业,都是通过公开招聘解决进人问题,招聘程序越来越公开透明,制度化问题已基本解决,并非某个领导一句话就能解决。随着公权的边界越来越清晰,权力寻租空间缩小,违法违规解决工作问题的渠道已基本被封锁。竞聘者需要符合基本报考条件,然后经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多个正常程序才能入职。
团伙诈骗环环相扣
“在团伙诈骗犯罪中,犯罪嫌疑人抓住被害人心理,其行骗人员组织、分工明确,诈骗对象选择、施骗过程、应变措施、得逞后的疏散以及被抓获的应对,各环节环环相扣,令被害人防不胜防。”办案检察官说。
2010年至2013年3月,石家庄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杨某、法院退休人员刘某、无业人员潘某组成团伙,分别扮演政府官员、中间人等不同角色,以能为他人安排省交通厅巡警岗位、省监狱管理局下属单位、河北日报报业集团等工作为幌子,通过被害人银行转账、现金交付的方式收取钱款,后交给被害人虚假的录用通知、报到函等文书,却从未给一人安排过工作,先后诈骗230余万元。
“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相关案件中,种种诈骗说辞其实颇为老套,可被害人仍旧“前赴后继”地“中招”。对此,办案检察官建议:司法机关要加大对这类犯罪的打击力度,新闻媒体也应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公众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