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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庭审直播成司法公开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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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舒锐

9月10日下午,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办公会,通过了该院规范庭审视频直播推广方案。据此,成都中院将来审理案件,将以视频直播为常态,以不直播为例外。不进行庭审视频直播的案件,需在开庭前提出申请,并报请领导审批同意。成都中院也由此成为四川省首个全面推广庭审视频直播的法院。

近年来,各地法院司法公开大变革的力度可谓前所未有,由此带来的影响注定是跨时代的,这不仅是中国法院史上的里程碑,更将在中国法治发展史上留下浓墨重彩一笔。

对庭审进行直播是司法公开变革中的重要一环。通过庭审直播让法院、法官多了一层监督,群众权益多了一层保障,而另一方面将司法置于阳光之下,也是排除各种因素干扰审判工作的最有效方式。同时,直播庭审还是消除公众“误解”的最佳工具。此外,直播庭审还将在某种程度上起到有效减少法院诉累效果,一些滥诉的原告和一些明显并不占理却想方设法故意拖延诉期的被告,都将在庭审直播面前无所遁形,自然将有所收敛。

理论上,对于所有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公民都有权通过程序向法庭提出申请,在保证尊重法庭纪律的前提下,旁听公开审理的案件。在以往,限于法庭场地有限等客观制约,庭审公开更多地只能以剧场化的方式实现。民众想要旁听必须先有一张票,也即旁听证,还须付出前往“剧场”的路途之累。

随着司法公开理念深入人心与科技水平的提升,对庭审情况进行远程直播,让所有人都有机会便捷地旁听庭审,成为了可能。对此,最高院出台的《关于人民法院直播录播庭审活动的规定》也为直播工作提供了一定制度保障。根据规定,除了依法不公开审理、检察机关明确提出不进行庭审直播并有正当理由的刑事案件、当事人明确提出不进行庭审直播民事行政案件、其他不宜庭审直播案件,法院都可以进行庭审直播。

本次成都中院尝试对所审理的案件以视频直播为常态,以不直播为例外,这无疑将庭审直播工作迈进了一大步。我们期待当地法院能够在相关工作中积累有益经验并予以推广,让庭审直播在全国范围内成为常态。

也须指出,即使是公开审理的案件,也存在一些不宜全面公开的信息。如几乎所有案件庭审都会涉及到当事人住址、证件号,有些甚至还将涉及手机号、银行卡号等较为私密的个人信息,对此也有必要予以隐去。遗憾的是,对于庭审直播,目前,无论理论还是实际制度都远非完美,有不少细节值得推敲。就连申请不做庭审直播的“正当理由”如何界定这个基本问题都还存在争议。我们有必要以问题以导向,从细节出发,完善相关理论与制度,努力实现司法公开与诉讼参与人权利保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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