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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通报地厅级官员落马 专家: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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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年在中纪委轰轰烈烈的反腐形势之下,应该说什么样级别的官员落马人们也都见过了。但是最近两天,有一位官员的被免还是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你要说他的级别不低,但是说实在的也不是很高,他的被免是因为他曾经的下属出了问题,而他被免了。今天我们就来关注这个话题。

主持人 董倩:

晚上好,欢迎您收看正在直播的《新闻1+1》。

解说:

一把手被免职,不陌生;一把手因为下属违纪违法被免职,不多见;党委纪委一把手因为下属违纪违法被免职,并被中纪委通报,更是少见。

2015年9月6日《新闻联播》:

近日,中央纪委转发《中共河南省委关于新乡市委原书记李庆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新乡市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的通报》并指出,李庆贵同志在担任河南省新乡市委书记期间,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模糊、工作领导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对连续发生的贾全明、孟钢、崔学勇等3名厅级领导干部重大违纪违法案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解说:

刚刚60岁的李庆贵,2011年5月到2015年2月近5年的时间里,担任河南省新乡市市委书记。被免职前,他的职务是河南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到省里任职刚过半年的他,为何被免职?而且还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河南省委的通报称,他和之前被立案查处的3名厅级下属有关。

2014年4月至2015年1月,河南省纪委立案查处了新乡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常务副市长贾全明,新乡市委原常委、市委政法委原书记、市公安局原局长孟钢,新乡市政府原副市长崔学勇等3名厅级领导干部。这3起案件主要发生在李庆贵同志担任新乡市委书记期间,通报称3起案件“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社会影响特别恶劣”。除了李庆贵被免职,新乡市市纪委原书记王炳奇也因此被免去职务。通报指出,这次查处的问题,是一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而受到责任追究的典型案例。

让舆论关注的是,一个地级市原市委书记问责被通报,为什么会惊动中央纪委转发?人民网解读说:对于那些习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一把手,要小心了,中央将严惩反腐不力的主政者。“班子出了事,班长走不了。”今天,中纪委网站还在显著位置刊登文章《河南新乡市委:深刻吸取教训 坚决落实"两个责任"》,河南省新市委常委成员逐个对照通报、结合工作实际,谈了自己的想法。现任新乡市委书记舒庆说,这是对自己最大的警醒。

中央党校教授 辛鸣:

这叫牛刀初试,是我们追究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利的第一例,未来恐怕要在制度方面更加的严密,更加的规范,应该有具体量化的一些东西出来,这样的话就让被追责的干部,他也就是那个服气,我们处理起来以后也依法有据,这样才可以让这个制度更加的普遍化给实施下去。

主持人:

好,我们就来先看一下中纪委的通报。原文是“李庆贵同志作为新乡市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主体责任认识模糊,工作领导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班子成员疏于教育管理和监督,用人严重失察失误,面对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不坚持原则、不敢斗争,对连续发生的3名厅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这是中纪委通报的原文。

我们再来关注一下李庆贵的大概情况。他今年60岁,2011年-2015年这四年的时间担任新乡市委书记。在2015年2月的时候,今年2月调任到了河南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任副组长。一直到8月,在8月份的时候被免去职务。同时被点名批评的还有新乡市纪委,新乡市纪委被指是监督严重失责失职。好了。接下去我们就连线一位专家,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

高先生,我们以前见过很多官员的落马,那么应该说每一名官员的落马他都有上级,那为什么以前没有追究他的上级的责任,这一次因为3名厅局级干部出了问题,把他们的上级揪出来了,这个时候要把他原来的上级也免职,您怎么看?

高波 中国社会科学院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

我想这里面关键词是“责任”两个字。现在我们在十八大以后正风反腐的这样一个新的工作格局和新的政治生态之下,我们特别耳熟能详的就是“两个责任”这样一个关键词。我们知道我们中国共产党,他是一个长期的执政党,解决它的监督问题不是靠反对党,而主要是靠它的自我监督。那么在用人的问题上如果出现了腐败问题,它可能是一种最严重的腐败问题。所以我们要避免出现党内的责任的黑洞,也就是各级党的领导组织,各级党的领导班子的班长,你要看住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如果你对自己一亩三分地这个责任田上的班子成员疏于管理,或者不敢管理、视而不见,那么就造成我们这种责任链条的断裂缺失。那么这个对于我们长期执政的自我监督来讲,我觉得它会带来一种灾难性的后果。因此通过对李庆贵这个案例的这样一种追问,它给我们带来的震慑作用还有它的警示效果应该说是足够大的。

主持人:

高先生,您没有回答我的问题。我的意思是说,没错您说的都对,但问题是为什么以往落马的官员他的上级没有被免职,而是从李庆贵开始的?

高波:

当然我们看到十八大以来,我们也提出来,在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常态之下,越往后执纪越严。我们也注意到,实际上在新乡被查处的3名厅级干部,也就是说出现了这种连锁性的、塌方式的腐败的相关人员,那么其中很大程度上是在李庆贵他在新乡主政期间,包括他可能也起到了一定的推荐,在决策过程当中起到了一锤定音的这样的效果,实际上他是负有直接的领导责任。所以在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的这样一个大背景之下,我们看到对于李庆贵这样一个地厅级一把手严肃的查处那么也就浮出了水面,我想也就不足为怪了。

主持人:

另外高先生我们注意到,这次中纪委是选择这个案子进行通报,那么我们要分析中纪委为什么要选择这么一个案子,为什么选择在这样一个时间进行通报,什么目的?

高波:

我想对于一个地厅级干部采用一种国家级别的通报,它这个之间似乎有很大的反差。但是我想提醒的是,一方面我们对于现有的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来讲,地厅级的领导干部是通往省部级干部一个非常重要的晋升之阶。那么再有就是在我们的国家治理,包括我们的省域治理当中,这个地厅级别也是一个承上启下非常重要的一个关键岗位。那么所以抓住这样一个关键岗位,或者说抓住这样一个关键少数,那么对他的相关的违纪的情况,以及我们从严查处的结果,进行一个高规格的一个通报,也可以说有的人讲叫破天荒,第一次。实际上也就是要层层的传导一种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执纪这样的决心和压力以儆效尤。要提醒那些,握有用人权的一把手,在用人权上随心、随性、任性的而没有所谓的成本和代价的这样的好日子可能是一去不复返了。

主持人:

好。那么刚才我们也看了中纪委在通报的过程中,说李庆贵在四年的过程中用人失察。接下来我们就分析一下这四年他都哪些地方出现了问题。

解说:

下属违纪违法,市委书记也被免职。李庆贵到底冤不冤?公开资料显示,李庆贵从2011年5月起,担任新乡市委书记,一直到2015年2月调任河南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在市委书记的任期里,他曾多次在公开场合做廉政方面的表态。

新乡市委书记 李庆贵(2014年5月31日《河南新闻联播》):

新乡先进群体精神与焦裕禄精神一脉相承,我们以弘扬新乡先进群体精神,做为民务实清廉表率为载体,认真查摆和整改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解说:

然而,从去年开始,新乡市3名厅级领导干部在他任内先后下马:2014年4月4日,贾全明被通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这距离贾全明被提拔为常务副市长仅半个月的时间,被外界称为反腐史上的“秒杀”。

2014年8月17日,河南省新乡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孟钢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今年1月,河南省新乡市副市长崔学勇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事实上,新乡市这三位厅级官员的落马并非毫无征兆。去年9月25日,河南省委启动2014年第二轮集中巡视,对新乡等市展开常规巡视。根据新乡当地电视台的新闻报道,去年12月25日,第五巡视组组长刘有富巡视反馈时曾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方面,新乡市存在薄弱环节。

2014年12月25日新闻播报:

少数领导干部以权谋私,有的领导干部对家属、身边工作人员要求不严,资产、资源、资金管理混乱,重点领域腐败问题仍然高发、频发。交通、土地、规划、环保等领域腐败案件相对集中。

解说:

刘有富专门点名提到了新乡市公安系统出现“塌方式”腐败的问题。巡视组在新乡期间,继公安局局长孟钢被调查后,新乡警界曾再次震荡。去年11月5日,河南省纪委连发三则消息,宣布新乡公安系统3名官员被组织调查,他们分别是新乡市公安局犯罪侦查支队副支队长侯军、辉县市公安局政委樊建峰和长垣县公安局长、党委书记杨光。

当时,时任新乡市委书记的李庆贵还做了表态:表示要一项一项拉出单子,一条一条细化措施,一件一件明确责任,建立台账,逐一销号。然而,这一表态并不能为他应负的主体责任开脱。李庆贵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被免职。9月8日,新乡市委召开常委会,集中传达学习中央纪委通报,对如何落实好两个责任,进行反思。

新乡市市委书记 舒庆:

作为市委书记,我将牢记职责,勇于担当,带头把党风廉政建设抓实抓牢,既挂帅又出征,不当“老好人”,不做“太平官”,敢于硬起手腕动真碰硬,对腐败案件和腐败分子,坚决支持纪委查办。

主持人:

好。我们再来看一下这个李庆贵他任职新乡市委书记的时间,请看是2011年5月到2015年2月。那么在这样一个时间段下,我们看一下三个出事的厅级干部,贾全明,他是在2011年到2014年中间有一次提拔,由市委常委到了常务副市长。其中第二位是孟钢,大概其是在2014年的时候也有一次提拔,从新乡市的副市长升任了市委常委还有政法委书记。第三个是崔学勇,是从原来辉县市委书记在2014年的时候,提拔到新乡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并且过了不久之后又提拔成为新乡市人民政府的副市长。

那么从时间上能够看出来是有交集的。好。我们再返过头去看中纪委的这样的一个评价。说李庆贵是是用人严重失察失误,面对不正之风腐败行为不坚持原则,不敢斗争。

好了,接下去我们就请教一下高秘书长,您怎么分析在时间段内我们看有重叠,也就是说这三个干部在犯了错误之后不降反升。那么再结合中纪委这个评价,您觉得他在这四年间到底工作哪些方面出现了严重的失察失误还有失职?

高波:

我们知道对于领导干部来说,有一个叫经济责任的审计。那么对于主要的负责同志,还有一个叫用人责任的审计。在我们这个党政一把手,特别是地方的主要领导同志他所拥有的施政权当中,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权,或者事实上这种重要的决策权,那么是含金量非常高的一个权力。我们刚才也看到了,在十八大之后,在如此短的时间之内,他所提拔的一些重要的地厅级的班子成员当中,如此大范围、大密度地出现了严重的违纪甚至违法的问题。我们也可以看到,作为一把手他在用人的过程当中,要么是选择性的近视;要么可能是知道了相关的情况他视而不见;要么可能是他觉得面临这么大范围一个问题,他自己感觉到是不是叫无能为力,所以他选择了一种不作为。那么我们想,你在用人、选人、识人上的乱作为和不作为,它所带来的危害都是同样巨大的。因为什么呢?因为在用人过程当中,我们好干部他行善是要有成本的。那么所谓的一些染病的一些干部他作恶也是有成本的。那么如果这些所谓作恶的成本它的代价很低,那么事实上就造成了我们官场上的一种逆淘汰,好的干部上不来,所谓病的干部下不去。事实上就造成了我们选人、用人的这一套公平公正的机制它就失效了。所以它带来的政治生态的退化、变质的这种效果是非常大的。

主持人:

高秘书长你看,他的继任者,李庆贵的继任者,刚上任的这个新乡市委书记他说了这么一句话,说要牢记职责,不当老好人,不做太平官,说这番话的时候在这个位置上他会感受到一种什么样的压力?

高波:

还是回到责任,你看这个责任反过来说就是任责。说的直白一点,作为一个领导干部你能扛多大的责,你才能任多大的官。习近平同志曾经也谈到过一个类似的话题,我们这些主要领导干部如果你在腐败现象面前做好人,那你在党和人民那里你就不能做好人,鱼和熊掌不能兼得。所以对于这些肩负着治国理政,在选人用人方面拥有如此高含金量的决定权的这些一把手来说,你要考虑,你既要管戴帽,你也要管摘帽。那么绝对不可能说在用人的时候当仁不让,那么出了问题脚底抹油开溜,那么这是所谓的旧常态、旧生态,那么在新常态、新生态情况下,有权必有责,那么失职就要被问责,这是我们所乐见的

主持人:

好。那么其实通过李庆贵这么一个案例,我们能够得出这么一个结论。就是作为一把手,可能你要对你要负的责,的确要负起责来。否则的话恐怕未来不管你走到哪里,都要为你这个不负责而负责。好。我们继续关注。

解说:

因为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而被免职的,不只是河南省新乡市委书记李庆贵,今年7月,在湖北省纪委通报的7起责任追究典型案例中,也发生过类似的一幕。

(新闻播报2015年7月8日新闻):

湖北省纪委首先通报了湖北省地税系统办公用房面积超标的情况,133名领导班子成员中有91人办公用房面积超标,超标率达68.4%;17名市州地税局长中有8名局长办公用房面积超标。

解说:

当所有办公用房超标的直接责任人被处理后,湖北省地税局的两名主要负责人也因为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力被免职。

湖北省纪委副书记 吴琦:

问责是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关键。要实行“一案双查”,不仅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解说:

这样的一案双查方式,在今年的中央及各级纪委巡视过程中屡见不鲜。

2015年2月10日新闻:

今年3月份以来,广东、江西、重庆、新疆、上海5个地区陆续集中通报了20起履行“两个责任”不力被追责的典型案件,

2015年4月18日新闻:

全国工商联党组存在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不严格问题。

2015年4月20日新闻:

在通报的112起案件中,山西、吉林、陕西三个地方的部分领导干部,因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不力而受到追究。

解说:

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中,做出“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明确表达,到今年年初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公报上突出问责,推动落实两个责任,在被称为责任追究年的2015年,问责,特别是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责无疑成为了年度关键词。

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 纪委书记 王拥军:

要通过巡视监督、约谈、听取汇报等等方式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对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要加大问责的力度。

中共福建省委书记 尤权:

从福建全省来说,我作为省委书记要对省委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同样,各地市、各部门党委(组)书记,也要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贵州省纪委书记 宋璇涛:

各个纪委都有派驻机构,各个纪委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如何?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认识程度如何?参差不齐。

主持人:

刚才几位在短片中,都纷纷提到了一个主题词叫做“主体责任”。什么是“主体责任”,我们简短地看一下。2013年11月18日的时候,当时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其中就提到“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2014年3月5日的时候王岐山说,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们。

好了。说到这个主体责任之后,接下去我们继续请教高秘书长,那么在以往我们看到的一些新闻中也出现了塌方式腐败这样的词。那么现在有了李庆贵这样一个以儆效尤的开始的话,那么未来一旦出现塌方式腐败,或者说非常明确,你出了事,你当时的领导就要负责。那么会不会接下去也会我们说用一个词叫蔚然成风,也会有更多的人,更多的事情会这么处理?

高波:

当然。从中国改革开放的实际情况来看,我们的很多突破性这样的创举,往往第一次叫破例,第二次叫惯例,到了第三次可能就成了制度,或者说长效的机制。事实上在刚才所谈到的主体责任当中,排在第一位的最核心的就是管人的责任,用人的责任。那么在用人管人的方面,如果要是出现了所谓责任黑洞,就是责任链条缺失断裂所造成的这种塌方式的腐败。所谓塌方式的腐败,我想最根本的就是用人腐败了,或者说它引发的一种化学反应,连锁反应。那么当然要追究你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主持人:

那么我想这是我们的解读,那么我们揣测就是中纪委在这样一个时期,用通报这种方式,它在释放关于主体责任什么明确的信号?

高波:

如果说我们作为一个中国共产党,从一个大党向强党冲刺的过程当中,他主要是靠他的行动,靠他的执行力,靠他的公信力。那么中央纪委,作为一个党内监督的专责机构,那么作为中国的一个纪律部队,那么它通过这样一个高规格通报的方式,打造了一个通报的升级版,它实际上也就在最大限度地、最大范围内,它要释放一个全面从严治党的这样的行动力。

主持人:

好。非常感谢。其实通过李庆贵这样一个典型案例,我们一定请一把手记住这样一句话,就是“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是担当。”好,感谢您收看今天的节目。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