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洞大开:1940年的死亡证明怎么开
深圳晚报
深圳晚报讯 昨天本报关于全城征集奇葩证明的报道刊登后,在深圳引起了强烈的关注。读者纷纷通过电话、微博、微信等方式向深晚记者报料和吐槽。
半天时间,深圳晚报官方微博关于这组报道的阅读量已达27.2万,不少网友通过@深圳晚报的微博来讲述他们的经历,其中不少人吐槽自己遭遇的类似问题,热线电话和邮箱也收到了许多读者的报料。
深晚记者在整理这些报料时发现,大多数奇葩求证都是前几年的事情,不少读者是在分享自己的过往经历,正如一位读者留言所说,这几年深圳已经越来越规范,类似的奇葩求证已经比较少见。但我们仍然继续征集这一类的问题,并非存心给相关部门添堵,而是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让各职能部门能够真正做到执政为民,真正能够“马上就办”,也让市民能够增强自己的权利意识,形成一种良性的社会氛围。
与此同时,深晚记者开始了昨天见报的几道奇葩难题的求解过程,出乎记者意料的是,这些貌似解决不了问题,在经过媒体曝光以后,突然有了转机。
如此看来,这些“你妈是你妈”类的求证题并非哥德巴赫猜想,有了“马上就办”的作风,各种奇葩求证并非无解难题。
问题一
不用回原籍开证明
问题回放:为女儿办理少儿医保卡,提供了户口本等各类证明,仍然被要求回原籍开具“你女儿是你女儿”的证明。
求证单位:建设银行深圳湾支行
解题过程:
昨日,深晚记者联系到建设银行深圳湾支行相关负责人,负责人解答了为何户口本不可作为证明父女关系的原因,“户主不是郭先生本人,而是他的父亲,这样郭先生和其女儿的监护人关系不明确。”
该负责人表示,一般父母帮助未成年子女办理少儿医保卡需要三个证明,一是户主为父母其中一方的户口本,二是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三是出具监护人证明。三项提供其中一项便可,郭先生恰好是三项都不符合,才无法办理。考虑到郭先生的情况,银行方面经过研究表示可以通过其他证件表明父女关系,不必回当地派出所。
“我提供了一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上面有我、妻子以及女儿的信息,银行说这个可以。”终于能办下少儿医保卡,郭先生松了一口气。以后类似情况是否均可以按照郭先生此次的做法解决,该负责人对此没有回应,但表示此类问题他们遇到的极少,属于个例。
深晚点评:
一件本来不大的事情,却因为户口本的户主是孩子爷爷而曲折异常,有时候,“爷爷的儿子是爸爸”并非一道脑筋急转弯的题目。
问题二
出生医学档案怎么拿
问题回放:刘女士在外地生女,为了给女儿落户口,反复几次提供了包括病例、入院记录、新生儿出院产科登记表、计生证等证件,却因为无法提供分娩记录表和新生儿记录表而不能证明“女儿是女儿”。
求证单位:蛇口派出所
解题过程:
深晚记者联系到蛇口派出所户籍室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说这件事他们都很重视,但在深圳新生儿落户必须具备完整的出生医学档案。
“由于刘女士未能提供医学档案中的分娩记录表和新生儿记录表,我们此前向南宁方面的医院发过一次公函,之后再次发了公函,目前南宁的医院还没有回复。”工作人员告诉深晚记者,如果有回复他们会立即通知刘女士。
出生医学档案包含入院记录,分娩记录,新生儿记录和出院记录四部分,这是深圳新生儿落户的必备条件之一。“她的丈夫是香港籍,她是深圳户籍,小孩是在外地出生,落户情况比较复杂,所以需要完整的档案。”工作人员表示,其他单据可能作假,但档案由医院开具比较正规,可以避免借虚假单据落户的情况,档案材料缺一不可。
深晚点评:
派出所工作人员依照规矩办事无可厚非,但从简政放权的角度来说,有些明显不合时宜人为增加办事困难的规矩是否可以进行改进呢?
问题三
证明孩子是你孩子
求证单位:南头派出所
求证事由:为孩子上户口
解题过程:
去年5月份,罗女士生完小孩后,去南头派出所准备给小孩子上户口。出生证、结婚证、户口本什么资料都备齐了,不过工作人员对罗女士的身份存疑,提交申请后,小孩的出生证原件被押在派出所,说他们要上门走访核实。
据罗女士说,她这次是二婚生孩,之前已有一个小孩,为此,她将离婚证、计生证明等也都带了过去。提交申请后一个多礼拜,工作人员上门来调查,罗女士又是请假又接待安排。不过,一番走访之后,走访人员还是存在疑问:罗女士还住在前夫的房子里,跟前夫关系为什么这么好?为什么再婚后没拍结婚照?
“我跟前夫有小孩,有联系一点也不奇怪啊,而且考虑到小孩,住他的房子我也有缴费的。”罗女士回应说,至于没拍结婚照,是因为和现任老公在一起没多久就怀孕。随后,罗女士被要求要去做亲子鉴定,证明“小孩是他们的小孩”。
眼见事情一直没有进展,去年10月份,罗女士到派出所撤销了申请。今年3月,罗女士到派出所重新为孩子进行落户申请,但工作人员仍然要求提供亲子鉴定证明。
在罗女士看来,她为小孩准备的入户资料已经够齐全的了,根本没想到还会遇到这样的问题,罗女士说自己没准备妥协,她打算这两天再去派出所探探情况。
问题四
证明外公已过世
求证单位:深圳市公证处
求证事由:房产过户
解题过程:
今年53岁的石女士家族世代居住深圳,家有一位兄长和两位姐妹。前段时间,80多岁的母亲希望将名下一套房产过户给作为长女的石女士。没想到,就是这么一件简单的事情,让她彻底傻眼了。
她和母亲以及兄弟姐妹带着相关证件来到深圳市公证处,其他的手续都顺利过关,而办事人员却认为还应该提供她外公的死亡证明,以确保不会发生其他法律纠纷。这个要求让石女士一家都傻了眼,因为她外公已经于1982年因病过世,死亡证明早已经丢失。她和工作人员解释了很久,但是对方坚持要其提供这份文件,房屋才可以顺利过户。
在随后的多天,石女士多次来到公证处解释这个情况,但是都无法得到满意答复。在相商无效的情况下,对方给提供了一个“解决办法”——去外公的坟头拍张照片,就可以替代死亡证明使用了!
“我母亲都已经80多岁了,我的外公怎么还会在世?这简直就是刁难老百姓!”她心中气愤难平地说。石女士认为,就算她无法提供外公的死亡证明,对方也不应该要求她去外公的坟头照相作为证据,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广东人,在风俗方面有颇多忌讳。
最后,她和家人决定放弃办理房产过户。
问题五
证明“父母及岳父母去世”
求证单位:南山公证处
求证事由:遗产公证
解题过程:
许老伯目前与老伴居住在南山区西丽,两人都已经年过八旬,育有一儿一女。许老伯原先在甘肃兰州工作。2013年,他将户口从兰州迁到深圳,跟女儿在同一个户口下。几番辗转,老两口的结婚证等一系列证书早已不见。
2014年上半年,老两口为了避免儿女在自己去世后因财产问题产生纠纷,决定去进行财产公证。
老两口来到南山公证处时,工作人员向许先生出具了一个申请表,内有需要出具材料的清单。其中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以及与父母、配偶、子女的亲属关系证明。
许老伯告诉深晚记者,工作人员告知他,要证明夫妻关系、自己的儿子是自己的儿子,需要到派出所、居委会以及原工作单位出具相关证明。然而,老两口年事已高,两地奔波谈何容易?
最让他感到不可思议的是,公证处还要求他为父母以及岳父岳母开具死亡证明。“我和老伴都80岁多了,双方的老人都去世多年,最早去世的岳母是在1940年,要怎么帮她开死亡证明呢?”许老伯说。
最终,因为觉得事情麻烦,没有办法将全部证明办齐,许先生最终放弃了做财产公证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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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脑洞大开:1940年的死亡证明怎么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