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蚁贪”归案 村民秋后算账 5起村民索要欠款案均获支持 专家解读 职务侵占成村官最常见罪名
北京头条
法制晚报讯(记者 王晓飞)先以村委会的名义向村民们借钱,之后又将钱款私吞,虽然贪腐村官被判刑,但村民们的钱应该找谁要?法晚记者统计发现,今年初至今,村官因职务犯罪被法院判刑后,村民与村委会“秋后算账”的案件共计8起,其中5起为村民起诉村委会索要欠款,均得到了法院的支持。专家表示,在基层农村,村官侵占村委会钱款几乎成为村官职务犯罪的最常见罪名。
案件5起村民索要欠款案均获支持
近日,法晚记者在北京审判信息网查询发现,各区县法院宣判了多起因村官打着村委会名义“借款”并将钱款私用,而村官案发后村民多起诉村委会索要钱款的案子。
法院最终支持了村民们起诉村委会索要借款的行为。
统计显示,今年初至今,村官因职务犯罪被法院判刑后,村民与村委会“秋后算账”的案件共计8起,涉案村官均因职务侵占罪被判刑,其中一名村官涉及受贿、职务侵占等多项罪名。
8起案件中5起为村民起诉村委会索要欠款,均得到了法院的支持,另外3起为村委会起诉村民要求法院撤销时任村官与村民之间的合同。村委会的诉讼请求均被法院驳回。
村民欠我的30万村委会得接着还
平谷西牛峪村村民刘某起诉称,2012年1月1日,时任西牛峪村委会主任高某以村委会的名义向自己借款40万元。
之后,村委会只偿还了10万元,因此诉至法院,请求归还余款。
村委会认为,借款行为是高某的个人行为,与村委会没有任何关系。村委会未收到该笔款项,且涉案借款均未经过西牛峪村两委班子讨论,因此不同意还款。
据了解,高某因职务侵占罪、诈骗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之前已被市二中院作出了刑事处罚。
在职务侵占罪部分,高某以西牛峪村委会名义先后从他人处多次借款,并出具了借条,借条上均加盖了村委会公章。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与村委会之间的借贷关系,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达。高某的涉案借款行为且涉及职务侵占,因此法院作出判决,判处村委会在15日之内偿还刘某剩余30万元借款。
村委会
村官被抓后 土地要收回
某村委会起诉称,2012年10月11日,该村时任村委会主任倪某利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与两村民签订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由村民将村集体土地承包。
合同签订后,倪某要求两村民将承包钱款58万余元转入倪某个人账户内,最终钱款被倪某侵占。此案经法院审理,倪某因职务侵占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
村委会认为,倪某利用职务便利未经村集体议事程序,便将村集体土地承包出去,应属无效协议。村委会因此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土地承包合同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应为合法有效。
村委会认为因未经集体议事程序而应确认合同无效,依据不足,故法院驳回了村委会的诉讼请求。
专家解读村官犯罪多为职务侵占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洪道德教授今晨接受法晚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基层农村,村官侵占钱款犯职务侵占罪几乎成为村官职务犯罪的最常见罪名。
当村官打着村委会的名义向村民借钱,或者截留村民们承包土地等项目的钱款中饱私囊时,村民们往往顾忌其权力,敢怒不敢言。一般情况下,在村官案发后,村民们才敢站出来指证村官。
随着2014年大批村官被法院审理判决,此类村委会或者村民“秋后算账”的案件今后将会越来越多。
此外,洪道德表示,法院在判决时,还应当注意赃款如何处理的问题,“如果村官职务侵占的款项被法院判决追缴发还,应尽量写明发还的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
洪道德解释,这样日后无论是村民还是村委会在进行“秋后算账”时,钱款来源和去向被写明了,追讨起来才有明确的依据。“不然即使民事判决支持了村民讨要钱款,村委会也没钱返还。”文/记者 王晓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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