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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清贪官的“节俭”

正义网-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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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建清

近年来,“葛朗台式”的贪官屡见不鲜。从“穿衣朴素骑自行车上班”、家中发现上亿元现金的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到吃饭时只点一碗面,却在家中搜出现金上亿、黄金37公斤的北戴河供水总公司原总经理马超群,“节俭”贪官们人前人后所表现出的巨大差异让人震惊(据4月13日《北京青年报》)。

在常人看来,有了钱,理应吃得好一些,穿得好一些。按理说,应该是这样。不过,凡事也不能一概而论,不能用固定的、传统的思维方式看问题。比如,就贪官而言,不是所有的贪官都是有了钱就表现在吃和穿方面“高大上”上。仅凭穿得朴素、吃得简单,就断定贪官的“节俭”不过是一种表象。

首先,受贿、贪污、挪用公款与日常生活消费是不同的概念,不能画等号。受贿、贪污的钱当然可以用来胡吃海喝,但也可以用在其他方面特别是不易发现的方面,比如海外移民、海外存款、海外购房、子女留学或给子孙留下遗产等,这些都远没有自己吃穿那么明显。其次,吃穿属于生活习惯问题,一个人的生活习惯一旦养成,不大好改变。比如,一个人好喝粥、好吃面,那是他的饮食习惯,这跟他拥有多少钱没有什么关系。有钱的人,也未必天天顿顿大鱼大肉。第三,很多贪官虽然富有,但是表现得比较抠,甚至对自己都很“苛刻”,这恐怕正是贪官的聪明之处。谁都知道,在当下这种反腐力度下,“露富”只能加速落马

疯狂敛财,为何又如此“节俭”?道理很简单,来路不正的钱财花起来比较谨慎。有的人感叹:贪来的钱不花,究竟在贪什么?这样认识问题就大错特错了。什么叫不花?要知道,那么多的钱不是短时间能花完的,钱又不过期,谁规定贪来的钱就必须吃穿享受?还要看到,那种喝粥吃面的所谓“节俭”,不能证明不花钱,也许贪官把钱花在了你看不到的地方,也许花钱的时机未到。总之,贪官的私欲显然不只是为了自己的吃穿享受。因此,腐败者越会花样翻新,我们越要学会识破其伪装面目,莫为贪官“节俭”遮住眼。

(原标题:看清贪官的“节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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