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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送别好民警胡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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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月6日讯(记者 胡增春 通讯员 张娟玲)在接连办理两起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连续工作七个昼夜之后,河津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一中队队长、共产党员胡志勇,猝然倒在了为之奋斗不息的工作岗位上,时年38岁。

2月6日,英雄的葬礼,曾经朝夕相处的战友们最后一次向他行礼,曾经倾心服务过的群众闻讯赶来为他送别。“太累了。他生前办的最后一件事,是接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受害人,接的最后一个电话,是关于案件进展情况的报告。”现场一位民警说。

在遗体告别仪式上,河津市公安局局长郝长安还原了胡志勇生前几天的工作轨迹:

1月27日,他受理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480余万元,受害群众78人。临近年关的特殊节点,考虑到受害群众的焦急心情,他立即着手侦查。

1月29日晚,摸排到案件嫌疑人刚潜入河津,他连夜将其抓获,连夜组织审讯。

1月30日,刚办完这个嫌疑人的刑拘手续,还未来得及喘息,另一起案值达2000余万元、涉案群众300余人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又摆在他面前。

1月31日,通过问话、笔录、采集信息,直到登记、填表、呈批,终于将两名涉案嫌疑人刑事拘留,又到了刑拘后24小时内提审问话的期限,还是不能休息。

2月1日晚,根据侦查掌握的情报,为防止涉案财物转移,他连夜将涉案的一个珠宝店依法查封,办完所有手续,已是2月2日凌晨3时许。

2月2日一早,闻讯而来的受害群众将他的办公室围得水泄不通,他一边热情接待,一边逐个询问,做笔录,取证据,对账单,直到中午12时31分。就在他准备回家吃饭走到机关大厅时,累倒在地,被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以身殉职。

从警16年,胡志勇曾带领民警赶赴中缅边境,在异常复杂的治安环境中摸排侦查,冒着生命危险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曾主动请缨,仅带一名民警,异地抓捕了跨省流窜作案的三名犯罪嫌疑人;担任侦查员的10年间,他共侦办各类刑事案件46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30余人。2009年被任命为经侦大队一中队队长后,先后侦办各类经济犯罪案件58起,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

(原标题:河津送别好民警胡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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