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清退“错保”1018人
山西新闻网
经过3个月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截至9月中旬,太原市共清退低保对象1018人。另外,新增低保对象515人。
“寻找应保未保对象,一个不漏;查处应退未退对象,一个不留。”低保金作为困难群众的最后一道生活保障,是弱势群体的救命稻草,关系着太原市近9万名低保对象的冷暖安危。但在现实中,一些“错保”现象却屡禁不绝。
“骗保”现象:一居民本是大型企业的内退职工,却谎称无工作、无收入,骗取低保金3年,经群众举报查实后,发现其还另有住房。
“关系保”现象:太原市某县区低保中心原主任,在低保审批中,利用职权,“优亲厚友”,为多名不符合条件者办理了低保手续,去年,已到退休年龄的该主任被立案侦查,最终受到了刑事处分。
“搭车保”:为解决太原市集体企业未参保退休职工的生活问题,从2006年起,太原市有近万名退休职工,先后享受了低保标准的补助。2010年,国家有关部门认定,这一规定有悖于国家低保政策,随后太原市开始整改,目前,已有8000名职工办理了退出手续,其余也正陆续办退。由于类似原因,2011年,太原市农村五保户整体退出享受低保待遇。
为防止“关系保”,太原市今年起开始实施“备案制”。同时要求,低保申请人与经办人员、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有近亲属关系的,应当如实声明。而低保工作人员的近亲属申请低保时,该经办人要主动申请回避。低保经办人员、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申请到低保后,必须备案。
但由于低保制度实行“不申请、不救助”的政策,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应保未保人群。在本次专项整治中,低保工作人员进村入户,“送政策、送服务、送温暖”,主动寻找“应保未保人”。43岁的本市居民史晓明,单位破产,无收入,无生活来源,身患先天性疾病,多年来靠朋友帮扶生活。街道低保员听说他的情况后,主动帮他办理了有关手续。
目前,太原市基本形成了以低保制度为基础,以临时救助、灾害救助、医疗救助为支撑,以教育救助、卫生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司法援助等专业救助为补充,辅之以慈善救助、社会捐赠、社会帮扶的社会救助体系。
太原市正在酝酿“救急难”救助措施,此举将覆盖社会所有人群,一旦遭遇意外,损失超过家庭负担范围,同样可向民政部门申请临时性救助,救助金额参照临时救助金额。
本报记者曹秀娟
(原标题:太原清退“错保”1018人)